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最新要求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,中粮悦活(天津)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中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自即日起,我司将分批次逐步提前实施下列新规:
1. 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
2. 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
3.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 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
在逐步切换的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会出现同一产品“新老包装并存”的情况,我司承诺,无论新老包装,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。
特此声明。
中粮悦活(天津)食品有限公司
2026年7月30日